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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网约出租车数字化监管改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其中第八条对网约车聚合平台做出来详细的规范。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分析到:
《方案》与其他各地相比,聚合平台的核验责任划分不尽相同。聚合平台都应当对接入的网约车经营者进行审核,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不得接入,而浙江省、广州市和天津市的文件不仅要求聚合平台对网约车运营资质有审查义务,对于运营方的车辆及司机也需进行核验。